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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63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8 年 05 月 28 日
  • 法官
    宣玉華

  • 原告
    呂進成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636號聲 請 人 呂進成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209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4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8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宣玉華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28 日書記官 林怡秀 ┌───────────────────────────┐ │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636號 │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 │0001│義芳化學工業股份│87-ND-0029066至 │10 │10000 │ │ │有限公司 │87-ND-0029075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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