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473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不當得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7 月 03 日
- 當事人研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良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4738號 原 告 研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簡良益 訴訟代理人 周奇杉律師 陳瑞琦律師 被 告 故事源起工作室即林俊宏 訴訟代理人 林厚成律師 陳郁倫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茲因尚有事實應待釐清,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吳若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3 日書記官 賴竺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