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152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12 月 27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1525號聲 請 人 佘明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之證券,業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875號公示催告在案,因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10月11日屆 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故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與法相符,應予准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7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林祐宸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2 月 27 日書記官 林奕瑋 ┌─────────────────────────────┐ │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1525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1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79ND0037390-9 │ 1 │1000│ ├──┼────────────┼───────┼──┼──┤ │002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79ND0037391-0 │ 1 │1000│ ├──┼────────────┼───────┼──┼──┤ │003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79ND0037392-2 │ 1 │1000│ ├──┼────────────┼───────┼──┼──┤ │004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79ND0037393-4 │ 1 │1000│ ├──┼────────────┼───────┼──┼──┤ │005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79ND0037394-6 │ 1 │1000│ ├──┼────────────┼───────┼──┼──┤ │006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79ND0037395-8 │ 1 │1000│ ├──┼────────────┼───────┼──┼──┤ │007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79ND0037396-0 │ 1 │1000│ ├──┼────────────┼───────┼──┼──┤ │008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80ND0202625-7 │ 1 │1000│ ├──┼────────────┼───────┼──┼──┤ │009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80ND0229551-1 │ 1 │1000│ ├──┼────────────┼───────┼──┼──┤ │010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87ND0275449-5 │ 1 │1000│ ├──┼────────────┼───────┼──┼──┤ │011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80NX0001768-4 │ 1 │535 │ ├──┼────────────┼───────┼──┼──┤ │012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81NX0007066-9 │ 1 │667 │ ├──┼────────────┼───────┼──┼──┤ │013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83NX0011259-8 │ 1 │510 │ ├──┼────────────┼───────┼──┼──┤ │014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84NX0014744-0 │ 1 │535 │ ├──┼────────────┼───────┼──┼──┤ │015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87NX0017414-2 │ 1 │124 │ ├──┼────────────┼───────┼──┼──┤ │016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89NX0020691-9 │ 1 │494 │ ├──┼────────────┼───────┼──┼──┤ │017 │台灣三洋電機股份有限公司│90NX0021887-9 │ 1 │2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