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36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369號
- 聲請人
- 愷得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黃朱祥
- 代理人
- 林靖軒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 年度司催字第160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1 月2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369號│├──┬───┬────┬──────┬─────┬─────┤│編號│發票人│付 款 人│發 票 日│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 │ │ │(新臺幣)│ │├──┼───┼────┼──────┼─────┼─────┤│001 │高仲廷│國泰世華│107年9月17日│89,000元 │LY0025956 ││ │ │商業銀行│ │ │ ││ │ │臨沂分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