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40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3 月 15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401號聲 請 人 劉秀玲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7年度司催字第192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年3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15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林欣苑 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3 月 15 日書記官 范煥堂 ┌───────────────────────────┐ │附表: 108年度除字第401號│ ├──┬──────────┬───────┬──┬──┤ │編號│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張數│股數│ ├──┼──────────┼───────┼──┼──┤ │0001│合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3-ND-0000240│1 │1000│ ├──┼──────────┼───────┼──┼──┤ │0002│合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3-ND-0000241│1 │1000│ ├──┼──────────┼───────┼──┼──┤ │0003│合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3-ND-0000242│1 │1000│ ├──┼──────────┼───────┼──┼──┤ │0004│合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3-ND-0000243│1 │1000│ ├──┼──────────┼───────┼──┼──┤ │0005│合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03-ND-0000244│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