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742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742號
- 聲請人
- 森藝印刷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國輝
- 代理人
- 林文正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支票,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13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8 年5 月2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8 年度除字第742號│├──┬────┬─────┬────┬─────┬─────┤│編號│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支票號碼 ││ │ │ │ │(新臺幣)│ │├──┼────┼─────┼────┼─────┼─────┤│001 │森藝印刷│第一商業銀│108年2月│39,480元 │KA6575285 ││ │有限公司│行新店分行│5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