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8年度除字第75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8 年 06 月 21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8年度除字第758號聲 請 人 禾家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文昌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於民國108 年1 月19日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82號公示催告。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8 年5 月2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1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劉娟呈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21 日書記官 周慈怡 ┌────────────────────────────────┐ │附表: │ ├──┬─────┬────┬──────┬─────┬─────┤ │編號│ 發 票 人 │付 款 人│ 發 票 日 │ 票面金額 │ 支票號碼 │ │ │ │ │ │(新臺幣)│ │ ├──┼─────┼────┼──────┼─────┼─────┤ │001 │利和成股份│凱基商業│108 年2月1日│781,802元 │BJ0220155 │ │ │有限公司 │銀行新店│ │ │ │ │ │ 陳自成 │分行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