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6099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6099號
- 聲請人
- 即債權人
- 旭峻資訊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柏澤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台灣美琳葯■萓陪迨膝q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是否要請求利息,若要,請陳明年息。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廖國宏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6099號
上列聲請人與相對人台灣美琳葯■萓陪迨膝q間聲請發支付命令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7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是否要請求利息,若要,請陳明年息。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廖國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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