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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3099號

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7 月 15 日

法官劉娟呈

上訴人
即原告
張國政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等15人間請求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事件,對於本院民國110年6月16日判決提起上訴,未據上訴人繳納裁判費。查本件上訴聲明原判決廢棄;確認被上訴人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與被上訴人鍾德美、張國華、張聖恩、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謝玲安、林寶水、張明煜、楊誠對、吳景明、李寬量、張國明、張聖皓間,自109年3月9日起之董事委任關係均不存在,及與被上訴人鍾德美間自同日起董事長委任關係不存在。是上訴人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2,310萬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322,92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逾期即駁回其上訴。又上訴人尚未具體敘明上訴理由,併依同法第441 條裁定補正。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5 日

民事第五庭 法 官 劉娟呈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15 日

書記官 廖健宏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3099號於民國 110 年 07 月 15 日裁判,案由為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等,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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