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140號
- 聲請人
- 林簡玲敏(即簡世澤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66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9月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1140號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股 數 股 票 號 碼 股 數 勤益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勤益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9-ND-71466-5 1,000股 79-ND-71467-7 1,000股 勤益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勤益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7-NX-3179-4 13股 78-NX-5410-0 328股 勤益股份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勤益投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79-NX-6759-9 465股 83-NX-27786-7 561股 合計6張,共3,367股 發 行 公 司 股 票 號 碼 股 數 股 票 號 碼 股 數 台鳳股份有限公司 80NX000000-0 426股 81NX000000-0 959股 合計2張,共1,385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