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193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93號
- 聲請人
- 滿榮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南舟
- 代理人
- 林雨青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查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149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1 月20日屆滿(因末日109 年1 月18日為假日順延),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判決如主文。
┌───────────────────────────┐│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193號│├──┬──────────┬───────┬──┬──┤│編號│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股數│├──┼──────────┼───────┼──┼──┤│0001│臺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73-ND-437611-2│1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