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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83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9 年 07 月 17 日
  • 法官
    熊志強

  • 當事人
    林炳然林賴美勵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834號 聲 請 人 林炳然 代 理 人 林賴美勵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19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6 月3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17 日 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熊志強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7   月  17  日書記官 沈世儒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01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2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3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4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5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6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7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D0000000-0 1 1000 0008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0 1 1000 0009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1 1000 0010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5NX0000000-0 1 492 0011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6NX0000000-0 1 941 0012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7NX0000000-0 1 765 0013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8NX0000000-0 1 676 0014 和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89NX0000000-0 1 710 合計 14 12,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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