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建字第28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返還代墊工程款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4 月 08 日
- 當事人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張欣夷、亞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李文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建字第289號 原 告 安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欣夷 訴訟代理人 林衍鋒律師 被 告 亞力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文 訴訟代理人 陳友炘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代墊工程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8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劉宇霖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4 月 8 日書記官 洪仕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