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上字第2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承攬報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2 月 26 日
- 法官鄭佾瑩、林欣苑、陳琪媛
- 法定代理人劉柏園、張淑芬
- 上訴人樂利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上訴人聚寶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簡上字第266號 上 訴 人 樂利數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劉柏園 訴訟代理人 劉允正律師 侯幸彤律師 被上訴人 聚寶盆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淑芬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6 日民事第八庭審判長法 官 鄭佾瑩 法 官 林欣苑 法 官 陳琪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2 月 26 日書記官 陳惠萍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簡上…」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