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854號
- 原告
-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徐旭東
- 訴訟代理人
- 陳遠銓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黃亮婷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李純安律師
- 被告
- 香港商梅光軒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工藤壽郎
- 兼法定代理人
- 井上雅之
- 兼法定代理人
- 謝友朗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高靜怡律師
- 上一人訴訟代理人
- 邱朝元律師
- 被告
- 香港商梅光軒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工藤壽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欠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3月21日下午3時0分,在本院第24法庭行言詞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