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285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欠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11 月 19 日
- 當事人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徐旭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2854號 原 告 遠東百貨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旭東 訴訟代理人 陳遠銓律師 黃亮婷律師 李純安律師 被 告 香港商梅光軒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兼 法定代理人 工藤壽郎 井上雅之 謝友朗 上 一 人 訴訟代理人 高靜怡律師 邱朝元律師 被 告 香港商梅光軒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工藤壽郎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欠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1年3月21日下午3時0分,在本院第24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9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郭思妤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19 日書記官 程美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