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403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返還價金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12 月 30 日
  • 法官
    溫祖明

  • 當事人
    丘航鄭梨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4031號抗 告 人 即 聲請 人 丘航 代 理 人 鄭梨賞 上列抗告人因與相對人駿家科技有限公司等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對於民國111年12月2日本院所為駁回聲請更正錯誤裁判之裁定提起抗告,依民事訴訟法第77條之18規定,應徵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繳者,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30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溫祖明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30 日書記官 劉曉玲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