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52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電信服務費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3 月 26 日
- 當事人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井琪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5286號 原 告 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井琪 訴訟代理人 鍾耀德 陳重宏 林巧雲 被 告 騰翔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浩仁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電信服務費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年4月14日下午3時45分在本 院第22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6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蔡英雌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6 日書記官 霍薇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