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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5286號

給付電信服務費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3 月 26 日

法官蔡英雌

原告
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井琪
訴訟代理人
鍾耀德
訴訟代理人
陳重宏
訴訟代理人
林巧雲
被告
騰翔數位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楊浩仁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電信服務費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瞭之處,應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0年4月14日下午3時45分在本院第22法庭另行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6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蔡英雌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6 日

書記官 霍薇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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