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694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1 月 13 日
- 當事人楊祐寧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6943號 原 告 楊祐寧 訴訟代理人 林煜騰律師 蔡晴羽律師 被 告 承軒行銷有限公司 銳果物流整合行銷公司 上二人共同 法定代理人 蔡昕宏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3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乃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 月 13 日書記官 詹雅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