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7802號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艾迪恩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賴文伍
- 訴訟代理人
- 簡旭成律師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太陽子娛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羅亞夫
- 訴訟代理人
- 葛彥麟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貨款事件,被告對原告提起反訴,請求給付新臺幣(下同)945萬元及其遲延利息,惟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反訴之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945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9萬4,555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被告即反訴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反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