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8077號
- 原告
- 威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唐蓓莉
- 訴訟代理人
- 張珮琦律師
- 複代理人
- 陳俊豪律師
- 被告
- 台灣雷射光電暨內鏡微創協會
- 法定代理人
- 趙振程
- 訴訟代理人
- 盧天成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事證待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1月11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並請兩造於上開期日前具狀提出本件之爭點整理至院,繕本逕寄對造。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訴字第807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報酬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事證待調查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並指定於民國111年1月11日下午3時30分在本院第23法庭行言詞辯論,並請兩造於上開期日前具狀提出本件之爭點整理至院,繕本逕寄對造。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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