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846號
- 原告
- 傅家增
- 訴訟代理人
- 林天麟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林殷廷律師
- 被告
- 春保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廖萬隆
- 訴訟代理人
- 曾郁榮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居間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6月10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22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9年度重訴字第846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居間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6月10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22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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