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100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9 年 10 月 26 日
  • 法官
    郭子彰
  • 法定代理人
    陳秀惠

  • 原告
    株仕價值鏈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003號 聲 請 人 株仕價值鏈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秀惠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86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10月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規定,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6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郭子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0  月  26  日書記官 李真萍 附表:109年度除字第1003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 (新臺幣) 支票編號 1 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汪亦祥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台北分行 109年5月31日 16,746元 ZH0000000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