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10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2 月 21 日
- 法官邱于真
- 當事人楊美音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103號聲 請 人 楊美音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1420 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1 月6 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1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邱于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1 日書記官 邱美嫆 ┌───────────────────────────────────┐ │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103號│ ├──┬────────┬──────┬─────────┬──┬───┤ │編號│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單位數│ ├──┼────────┼──────┼─────────┼──┼───┤ │001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元大多多證券│05-D4-01-031680-0 │1 │1000.0│ │ │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信託基金│ │ │ │ ├──┼────────┼──────┼─────────┼──┼───┤ │002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元大多多證券│05-D4-01-031681-5 │1 │1000.0│ │ │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信託基金│ │ │ │ ├──┼────────┼──────┼─────────┼──┼───┤ │003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元大多多證券│05-D4-01-031682-1 │1 │1000.0│ │ │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信託基金│ │ │ │ ├──┼────────┼──────┼─────────┼──┼───┤ │004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元大多多證券│05-D4-01-031683-0 │1 │1000.0│ │ │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信託基金│ │ │ │ ├──┼────────┼──────┼─────────┼──┼───┤ │005 │元大證券投資信託│元大多多證券│05-D4-01-031684-0 │1 │1000.0│ │ │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信託基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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