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31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2 月 27 日
- 法官蔡牧容
- 原告黃月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315號聲 請 人 黃月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08 年度司催字第141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 年1 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7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蔡牧容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7 日書記官 周芳安 ┌────────────────────────────────┐ │附表: 108年度司催字第1412號│ ├──┬─────┬──────┬─────────┬──┬───┤ │編號│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單位數│ ├──┼─────┼──────┼─────────┼──┼───┤ │001 │元大證券投│元大全球通訊│05-DE-01-0000371-6│1 │3000.0│ │ │資信託股份│證券投資信託│ │ │ │ │ │有限公司 │基金 │ │ │ │ └──┴─────┴──────┴─────────┴──┴───┘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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