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3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1 月 30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35號 聲 請 人 陳幸宇(即陳百佑之繼承人) 陳宏宇(即陳百佑之繼承人) 兼前列二聲請人 共同法定代理人 張曉芬(即陳百佑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股票無效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 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附表所載之股票,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民國一0八年度司催字第一三一七號公示催告,並刊登本院公告網頁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股票,為此聲請宣告附表所載股票無效。 理 由 一、上開股票,經本院以一0八年度司催字第一三一七號公示催告在案。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一0八年十二月二十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四條第一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30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洪文慧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 月 30 日書記官 顏子薇 ┌────────────────────────────┐ │附表: 109年度除字第35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張數│股數│ ├──┼──────────┼────────┼──┼──┤ │0001│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9034-2│ 1 │1000│ ├──┼──────────┼────────┼──┼──┤ │0002│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9035-4│ 1 │1000│ ├──┼──────────┼────────┼──┼──┤ │0003│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9036-6│ 1 │1000│ ├──┼──────────┼────────┼──┼──┤ │0004│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9037-8│ 1 │1000│ ├──┼──────────┼────────┼──┼──┤ │0005│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9265-1│ 1 │1000│ ├──┼──────────┼────────┼──┼──┤ │0006│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9266-3│ 1 │1000│ ├──┼──────────┼────────┼──┼──┤ │0007│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9858-1│ 1 │1000│ ├──┼──────────┼────────┼──┼──┤ │0008│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9859-3│ 1 │1000│ ├──┼──────────┼────────┼──┼──┤ │0009│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09860-0│ 1 │1000│ ├──┼──────────┼────────┼──┼──┤ │0010│好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90-ND-0012743-2│ 1 │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