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67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5 月 22 日
- 法官石珉千
- 法定代理人羅仕烘
- 原告虹輝開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9年度除字第679號 聲 請 人 虹輝開發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仕烘 訴訟代理人 吳彥欽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查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1946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4月8日屆滿,迄今無人 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2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石珉千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5 月 25 日書記官 徐嘉霙 附表: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金額(新臺幣) 發票日(民國) 支票號碼 1 禾象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莊朖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三民分行 15,750元 108年8月6日 XN0000000 2 禾象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莊朖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三民分行 63,000元 108年8月6日 XN0000000 3 禾象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莊朖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三民分行 31,500元 108年8月6日 XN0000000 4 禾象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莊朖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三民分行 31,500元 108年8月6日 XN0000000 5 禾象室內裝修股份有限公司 莊朖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三民分行 31,500元 108年8月6日 XN000000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