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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促字第14766號

支付命令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0 月 12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10年度司促字第14766號
聲 請 人
即債權人
中嘉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鄭宗安
相 對 人
即債務人
亞藝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昭弘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貳億壹仟柒佰萬元。

二、債務人應向債權人清償新臺幣壹佰捌拾玖萬壹仟伍佰陸拾肆元。

三、債務人應賠償督促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

四、債務人如不服支付命令,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五、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附件所載。

六、如債務人未於第四項期間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涂承嗣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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