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367號
- 原告
- PIXIU MINING CORPORATION
- 法定代理人
- 紀惠雅
- 訴訟代理人
- 黃亮遠
- 訴訟代理人
- 黃沛聲律師
- 複代理人
- 邱敘綸律師
- 被告
- 華緯國際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 法 定
- 代理人
- 王宸翰
- 訴訟代理人
- 余柏萱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委託次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訴字第36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委託次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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