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重訴字第485號
- 原告
- 國防部
- 法定代理人
- 嚴德發
- 被告
- 昇億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于新功
- 訴訟代理人
- 王子文律師
蔡宛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12月29日上午10時20 分,在本院簡易第5法庭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重訴字第485號
蔡宛青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違約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12月29日上午10時20 分,在本院簡易第5法庭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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