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572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381號

除權判決(票據)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3 月 31 日

法官鄧晴馨

聲請人
古雲雄即茂泰企業社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150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3月2日屆滿(期間之末日110年2月28日及翌日均為放假日,遞延2日),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

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鄧晴馨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31  日

書記官 林鈞婷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新臺幣) 支票編號 1 中大棉織廠股份有限公司 黃玉麟 華南商業銀行中山分行 109年11月5日 74,107元 QD0000000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