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747號
- 聲請人
- URS Holdings, Inc.
- 法定代理人
- Manav Kumar
代 理 人張憲瑋律師
魏莛律師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1913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4月7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吉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IN(8)-2 1 22750 2 吉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IN(10)-2 1 28000 3 吉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IN(11)-2 1 4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