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82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7 月 20 日
- 法官王秀慧
- 法定代理人吳家佑
- 當事人日笙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821號 聲 請 人 日笙檢測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家佑 住新北市○○區○○路00巷00○0號0 樓 訴訟代理人 吳縈璽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19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5月23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20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王秀慧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7 月 20 日書記官 何明芝 附表: 110年度司催字第195號 編號 發票人 付款人 發票日 票面金額(新臺幣) 支票編號 1 興成營造有限公司(蔡萬興)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世貿分行 109年5月31日 44,205元 BN0000000 2 興成營造有限公司(蔡萬興)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世貿分行 109年5月31日 28,875元 BN0000000 3 興成營造有限公司(蔡萬興)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世貿分行 109年6月30日 7,875元 BN000000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