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7 分鐘讀完 全文 2,261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司聲字第1380號

返還提存物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12 月 01 日

聲 請 人
一銀租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源鐘
相 對 人
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破產管理人
姜言馨會計師
相 對 人
黃豐榮
蔡美麗

上列聲請人聲請發還擔保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5年度存字第835號提存事件聲請人所提存之擔保金新臺幣1,000,000元,就相對人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准予發還。

其餘聲請駁回。

理由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6年11月24日以臺灣嘉義地方法院(下稱嘉義地院)105年度破字第5號裁定選任姜言馨會計師為破產管理人。又聲請人與相對人間假扣押事件,聲請人前遵本院105年度司裁全字第1580號民事裁定,為擔保假扣押,曾提存新臺幣(下同)1,000,000元,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下稱臺南地院)105年度存字第835號擔保提存事件提存在案;聲請人前據以聲請對相對人為假扣押執行,經臺南地院105年度司執全字第467號受理後為執行,聲請人已撤回該假扣押執行之聲請,聲請人已聲請本院定20日期間通知受擔保利益人即相對人行使權利而其迄未行使,爰聲請裁定返還本件提存物。

二、上開聲請,經本院依職權調閱本院105年度司裁全字第1580號、本院107年度聲字第334號、本院109年度司聲字第1422號、臺南地方法院105年度存字第835號、臺南地院105年度司執全字第467號卷宗核閱。

三、關於相對人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部分,應予准許:

㈠按訴訟終結後,供擔保人證明已定20日以上之期間,催告受擔保利益人行使權利而未行使,或法院依供擔保人之聲請,通知受擔保利益人於一定期間內行使權利並向法院為行使權利之證明而未證明者,法院應依供擔保人之聲請,以裁定命返還其提存物,民事訴訟法第104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上開規定,於其他依法令供訴訟上之擔保者準用之,並為同法第106條所規定。所謂訴訟終結,包括執行程序終結;於假扣押執行事件,如供擔保之債權人已撤回假扣押之執行,其撤回執行距其收受為執行名義之假扣押裁定已逾30日,依強制執行法第132條第3項規定已不得再聲請強制執行者,亦可認為訴訟終結。

㈡查聲請人對相對人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上開聲請,業據提出嘉義地院105年度破字第5號裁定、本院105年度司裁全字第1580號假扣押裁定、提存書、執行法院執行命令、本院110年度司聲字第805號函影本等件為證。經查核相關卷證,聲請人既已撤回對相對人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假扣押執行,且距聲請人收受假扣押裁定已逾30日,按諸上開說明,聲請人已不得再對相對人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為聲請執行,應認訴訟已終結,聲請人嗣聲請本院以110年7月1日北院忠民宣110年度司聲字第805號函催告受擔保利益人即相對人於20日內行使權利,該函於同年7月5日送達相對人之破產管理人姜言馨會計師,相對人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迄未對聲請人行使權利,亦有本院民事紀錄科查詢表、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臺南地院函附卷可稽,聲請人對相對人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之聲請,經核於法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關於相對人黃豐榮、蔡美麗部分,應予駁回:

㈠按擔保提存之提存人於提存後,有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經裁判後未聲請執行,或於執行程序實施前撤回執行之聲請之情形者,得聲請該管法院提存所返還提存物,無庸法院裁定,提存法第18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6條分別定有明文。

㈡查聲請人於105年8月23日向臺南地院聲請假扣押執行,聲請執行相對人豐源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於第三人臺灣嘉南水利會之工程款債權,未對相對人黃豐榮、蔡美麗為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嗣聲請人於110年3月2日具狀聲請撤回假扣押執行,並聲請核發未執行證明,經臺南地院110年3月8日以南院武105司執全廉字第467號民事執行處證明書載以「...對債務人黃豐榮、蔡美麗部分業於假扣押程序實施前撤回執行」等語,經核相對人黃豐榮、蔡美麗部分有於執行程序實施前撤回執行之聲請之情,依前揭提存法規定,聲請人得向提存所聲請返還本件提存物,自無庸另行聲請本院裁定,故聲請人對相對人黃豐榮、蔡美麗之聲請核無必要,應予駁回。

五、爰裁定如主文。

六、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司法事務官提出異議。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  日

民事第四庭 司法事務官 鄧仁誠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司聲…」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