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上字第25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服務報酬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0 年 11 月 26 日
  • 法官
    陳乃翊
  • 法定代理人
    藍仁鴻

  • 上訴人
    曾智瑩
  • 被上訴人
    喬崵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簡上字第251號 上 訴 人 曾智瑩 訴訟代理人 黃仕翰律師 黃昱維律師 吳益群律師 被 上訴 人 喬崵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藍仁鴻 訴訟代理人 枋啟民律師 複 代理 人 張立慈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服務報酬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6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陳乃翊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11  月  26  日書記官 詹雅筠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簡上…」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