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65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履行保固責任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2 月 01 日
- 當事人中央電力開發有限公司、黃振剛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訴字第6584號 原 告 中央電力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振剛 訴訟代理人 黃威彼 陳冠仁律師 孟士珉律師 被 告 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傳獻 訴訟代理人 李玟潔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保固責任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 日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許柏彥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2 月 1 日書記官 蔡庭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