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重訴字第1059號
- 原告
- 日商優必達株式會社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郭榮昌
- 訴訟代理人
- 王傳芬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李孟穎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劉允正律師
- 上一人複代理人
- 黃士剛律師
- 被告
-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徐旭東
- 訴訟代理人
- 廖郁晴律師
李宛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服務費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0年度重訴字第1059號
李宛蓉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服務費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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