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除字第3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3 月 17 日
- 法官蔡牧容
- 原告廖芳菁、廖芳玟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0年度除字第359號 聲 請 人 廖芳菁 代 理 人 廖芳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聲請程序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如附表所示證券,經本院以109年度司催字第1677號公示催 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2月2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7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蔡牧容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17 日書記官 周芳安 附表: 109年度司催字第1677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1 瀚亞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京華掌櫃 (保誠掌櫃) 000000000 1 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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