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2354號
- 原告
- 禾翊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建福
- 訴訟代理人
- 柯德維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高振格律師
- 被告
- 力京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承祺
- 訴訟代理人
- 游光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款項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11月1日下午16時40分,在本院第28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11年度訴字第2354號
上列當事人間返還款項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件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11月1日下午16時40分,在本院第28法庭進行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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