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274號
上訴人即
- 原告
- 遊你的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遠華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志豪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藍色絲路股份有限公司因111年度訴字第3274號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伍拾玖萬伍仟參佰捌拾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合新台幣玖仟柒佰伍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442 條第 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3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