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22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2 月 26 日
- 法官吳佳薇
- 原告王永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2245號 聲 請 人 王永亘(即許知義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1420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12月13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6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吳佳薇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26 日書記官 陳弘毅 附表: 111年度除字第2245號 編號 發行公司 受益憑證名稱 受益憑證號碼 張數 單位數 001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金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3-D0-00-0000000 1 1000 002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金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3-D0-00-0000000 1 1000 003 第一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金福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3-D0-00-0000000 1 1000 004 野村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野村鴻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02Z00000000000 1 1000 005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國際國民基金 01-D0-00-000000-0 1 1000 006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國際國民基金 01-D0-00-000000-0 1 1000 007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國際國民基金 01-D0-00-000000-0 1 1000 008 兆豐國際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 兆豐國際國民基金 01-D0-00-000000-0 1 100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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