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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他字第17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05 月 26 日

  • 當事人
    王堉軒快易保有限公司蘇柏瑞

111173 33 1,000 退1277223 913 使1277223 913 94112594831 99713 12110161 調142,4321,5505171,03353,0441,000 55083 517 3355051733 913 5% 10         111    5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