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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他字第381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09 月 14 日

  • 當事人
    華人健康傳媒股份有限公司王憲邦

111381 77221 77223 調597 5913()滿()滿()滿()滿()滿()14913 使5977223 913 94112594 5911120 33,53413500 5 10         111    9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