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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他字第43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09 月 29 日

  • 當事人
    指玩數位科技有限公司朱威陵

111437 退121 77223913使1141913 9411259477223 913 11172 121 調1999,49920,8801465,35015,5535,247 6,9335,2471,6861,68613,86713,867913 5 10         111    9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