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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他字第45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依職權裁定確定訴訟費用額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11 月 09 日

  • 當事人
    傑姆仕餐飲顧問有限公司林昕

111457 KOMISARCHIK YIGAL 退1277223 913 使1277223 913 94112594 121111633,420 調316,1293,4201,000 2,420 2,420 913 5 10         111    11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