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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判決書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促字第1779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12 月 07 日

  • 當事人
    台灣新光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洪國超鉅凡餐酒館彭延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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