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催字第160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0 月 13 日
- 當事人賴金枝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催字第1606號 聲 請 人 賴金枝(即林皇志之繼承人)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示股票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核對附表所示證券之記載無誤後,依規定向本院聲請將本公示催告公告於法院網站(聲請時應註明本件案號及股別)。 三、聲請人未依規定聲請公告者,視為撤回公示催告之聲請。 四、持有附表所示證券之人,應自本公示催告開始公告於法院網站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五、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0 月 13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黃菀茹 附表: 111年度司催字第001606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001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296-0 1 1000 002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297-9 1 1000 003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298-7 1 1000 004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299-5 1 1000 005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00-2 1 1000 006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01-0 1 1000 007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02-9 1 1000 008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03-7 1 1000 009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04-5 1 1000 010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05-3 1 1000 011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06-1 1 1000 012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07-0 1 1000 013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08-8 1 1000 014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09-6 1 1000 015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10-0 1 1000 016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11-8 1 1000 017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12-6 1 1000 018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13-4 1 1000 019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14-2 1 1000 020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D8315-0 1 1000 021 立榮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90NX3650-3 1 868 附記: 一、聲請人得於聲請網路公告狀到達法院7個工作日後,自行至 本院網站公示催告公告專區查詢列印公告全文。 二、請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翌日起算3個月內,自行檢附 本裁定影本及法院網路公告全文,具狀向法院聲請除權判決,並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 三、申報權利期間請參照主文第四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