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補字第123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欠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06 月 15 日
- 當事人陳素貞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補字第1230號 原 告 陳素貞 上列原告與被告環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王儷娟間請求給付欠款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3,900萬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新台幣355,200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日內補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15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林欣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6 月 15 日書記官 范煥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