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327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2 年 05 月 15 日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3274號 上訴人即 原 告 遊你的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前:遠華創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志豪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藍色絲路股份有限公司因111年度訴字第3274號損害賠償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 額為新台幣伍拾玖萬伍仟參佰捌拾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合新台幣玖仟柒佰伍拾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 442 條 第 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3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5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熊志強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15 日書記官 蔡斐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