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583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貨款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2 年 05 月 22 日
  • 法官
    鄧晴馨
  • 法定代理人
    林志盈、詹振宇

  • 原告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 被告
    金源國際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訴字第5834號 原 告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志盈 訴訟代理人 黃欣欣律師 廖雍倫律師 黃雍晶律師 被 告 金源國際整合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詹振宇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貨款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2年6月28日下午3時30分在 本院第29法庭行言詞辯論。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2  日民事第八庭 法 官 鄧晴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2  年  5   月  22  日書記官 林鈞婷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