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第208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除權判決(股票)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11 年 12 月 08 日
  • 法官
    陳彥君

  • 當事人
    嘉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陳雅琳陳慧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1年度除字第2084號 聲 請 人 嘉能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宋貴修 代 理 人 陳雅琳 陳慧珊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1年度司催字第1253號公示催告。 二、本件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1年11月10日屆滿,迄 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第549條之1、第87條第1項, 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8   日民事第七庭 法 官  陳彥君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2  月  8   日書記官  吳昭誼 附表: 111年度除字第2084號 編號 發行公司 股票號碼 張數 股數 1 九鼎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101-NG-0000000 1 100萬股 2 101-NG-0000000 1 100萬股 3 101-NG-0000000 1 100萬股 4 101-NG-0000000 1 100萬股 5 101-NG-0000000 1 100萬股 6 101-NG-0000000 1 100萬股 7 101-NG-0000000 1 100萬股 8 101-NG-0000000 1 100萬股 9 101-NG-0000000 1 100萬股 10 101-NG-0000000 1 100萬股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1年度除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